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及经营范围:
1、工程名称: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绿化养护工程
项目规模:总养护面积约60000m2。
项目地点:盐龙街道华锐北路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
2、养护期
养护期: 1 年。合同期满考核优秀,征得甲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3、质量要求
1、达到江苏省及盐城市绿地养护II级标准,成活率100%,长势旺盛。
2、经第三方认定,因养护不当造成绿化损坏或死亡的,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齐,并承担所有费用。如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3、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绿化损坏或死亡的,可由甲方委派乙方负责补栽,养护,费用另议。
二、采购人: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绿化养护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招标的项目无需提供)和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7 日 15 :00时。
七、委托经营时间
试用期1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招标人每年对承包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00)。交纳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7月7日 15:00时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主楼408会议室。
十、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和地点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1年 7 月 1 日17:00时前到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总务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16605158001
地址: 盐城市盐都区华锐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