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
1、非本单位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经许可后方可进入。
2、各类车辆都必须遵循“行人优先、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学生上下课的高峰期,应做到主动避让行人,遇集中人流,应靠边停车。
3、所有机动车辆应沿日新环路(校园内最外侧道路)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进入主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艺术楼、操场等内部道路。
4、所有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园内规定的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
以上通知,请各位悉知,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
二〇二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