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智创校区
食堂部分食材招标公告
南师大智创校区中午在校就餐人数约900人次,晚上在校就餐师生数约600人次,校内共设学生食堂1个。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现对2024年12月1日至本学期结束期间,我校食堂部分食材配送商资格的取得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定价方法
1.定价为全包干价,包含供货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2.本次招标的食材中,所有商品为报死价,合同有效期间内,第一周价格不动。后期如果价格波动在正负10%以内不作任何调整。如受市场、季节等影响,价格上浮10%以上,供货方第一时间通知校方,由校方组织市场调研后,作出书面调整通知;如价格下浮超过中标价的10%,供货方需及时通知校方,对结算价格做出调整,如不通知,经校方市场调查确认后,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
调味品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变动。
二.采购计划的确定
1.校方在每天下午5:30前,将下一天采购计划通知供货方。
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
3.最终采购数量以校方每天下订单的数量为准。
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供货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校方选择。
三.交货要求
1.供货方送货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早上7:00以前)内将所有物品送到校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货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校、供货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留一份给供货方作结算凭证。部分物品需要提供检疫证明、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供货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
4.供货商品要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供货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校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校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货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供货方补足。
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校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3.供货方供货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五.招标包数(共7个)
1.蔬菜类(含豆制品)
2.水果
3.禽肉冷冻品(鸡大腿、鸡中翅、鸡脯肉、鸭腿、鸡翅根等)
4.调味品
5.特殊商品(活禽、虾、牛肉等)
6.牛奶
7.生肉类(生猪肉等)
六.履约
中标的供货方,公示期结束后签订供货合同。
七.发票要求
供货方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票据。
八.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供货商品验收及使用合格后采用按月结算,原则上每月20日前结算上一个月的货款(特殊情况除外)。
九.投标要求
1.投标资料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附齐如下资料,并严格按如下目录顺序装订和编好页码:
①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②《配送服务承诺书》,就能提供的配送服务以及食品安全作出书面承诺;
③报价表;
④近两年单位供货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文件、保证金(信封包装、签好单位名字封好)全部放入材料袋,封口必须用胶水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食材样品,具体样品要求见最后一页。
2.投标人最多投1个标。如果单位法人拥有多家公司股份,只可以用其中一家进行投标。若同时用拥有股份的多家公司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暨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3:30。
4.法人携身份证参标
法人务必带身份证(开标时验证)准时参加开标,逾时将被拒绝投标。不接受委托人参加投标。
5.串标、投标人不足的处理
如发现投标人串标、投标人少于三名或开标后发现有效标书少于三家,招标人将宣布该标此次招标失败,投标无效,并退回巳收到的相关投标文件,采取重新招标或另行决定采购方式。招标人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由招标人组织招标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资质、业绩、信誉、服务、承诺、价格等因素综合评定。
(二)评标方法
资格分(15%)+样品分(20%)+报价得分(60%)+供货成功案例得分(2.5%*2)。因为蔬菜、调味品种类较多,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取5样进行价格评分。
(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暨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3:00。
(四)开标地点:南师大智创校区主楼四楼会议室
(五)联系人:吴老师15195127335 施老师18816230695
十一.确定中标人
三项分数相加, 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单位的先后次序。得分相同的投标人,由评委投票确定其排序的先后。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中标人弃标,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按评标的中标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与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其保证金当场退还。
十二.无效投标的认定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法人或公司印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5.中标人与其它投标单位串通进行投标的;
6.投标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开标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内的。
盐城市智创初级中学 盐城市智创小学
2024年11月24日 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