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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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6 14:31 超级管理员 浏览:92

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 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防止在校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总指挥:  周静忠

副总指挥:陈汇祥  沈  斌

成  员: 邵仁盛 孙树芳 程慧 吕成荣 顾志勇 孟新明 周建中 

韩秀梅 毛仁民 许步楼 王述发 刘必友及各班主任 

二、事故预防

(一)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所游泳的,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带领。

(二)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自救(互救)处理。

(三)教育学生做到:单身一人不外出在江河湖泊和水塘游泳;身体患病不游泳;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立即游泳;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水塘不游泳;恶劣天气不外出游泳;下水前不做准备活动不游泳。

(四)在校园内部水池、围河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部位应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三、应急处置

(一)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施救并按程序报警。

(二)出现事故,要立即呼救,不会游泳者不贸然下水营救;溺水者救起后,要清除口鼻喉内异物,排出溺水者胃肺部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同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三)严禁组织未成年人下水营救。

   (四)如有伤者,应及时就近送医院救治。

   (五)通知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救护。

   (六)组织调查、上报,处理相关事宜。

四、信息发布

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