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校园新闻
教学制度
教师成长 教学制度
2024-04-25 14:34 超级管理员 浏览:203

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质量,维护学校秩序,严格学习纪律,提高学生的学业、品德和健康水平,根据盐城市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此学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入学

 

1、建立新生学籍卡:

 

①新生报名测试或面试,按有关规定,经校长签署录取意见后,由校招生办向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②校招生办将被录取的新生填入新生录取名册,并在该生报名表上加盖“录取”章,教导处据此编班。

 

③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交费收据到班级报到。一周内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每个学生的学籍卡,装订成册后交教导处管理。教导处填写“在籍学生总名册”复印三份,分别交给校务办、后勤保障部和财务处。

 

④教导处建立学籍卡后,送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⑤编制学号,按规定,每个学生入学时都给予固定的学号。

 

⑥学号为10位数:入学年号+学校代码+流水号,流水号为4位数,从0001号起编。

 

留级生的学号不重新编定,将原学号带进新班级。

 

⑦任何人不得越过校招生办私自录取学生。

 

2、学籍卡的管理:

 

①教导处要有一名领导主管学籍工作,学籍卡由教导处统一管理,每学期第一周要清理一次学籍卡。将变动情况分别通报给校招生办、校务办、后勤保障部和财务处。

 

②班主任每学期期末考试后,要将本学期学生成绩、操行评语及其他有关事项认真如实填写在学籍卡上。

 

③校招生办每学期第一个月内汇总全校学籍卡管理情况,准备接受上级审核。

 

④校招生办每学年招生基本结束后,将招收的外地学生名册呈报市教育局。

 

⑤学籍若有变动,校招生办要在变动后三日内向校长室、校务办、后勤保障部和财务处通报。

 

二、转学

 

1、转出手续:

 

①如有特殊情况需从我校转出者,由家长联系好接收学校并持接收学校同意入学的证明,到教导处填写转学申请报告,班主任签署意见,经教导处主任批准后,由教导处填写“离校学生退费审批表”并送交校招生办。

 

②校招生办根据学生在校就读日期核算退费金额后,交校长室审批。

 

③校长审批后,校招生办通知家长到校办理退费和转学手续。

 

④校招生办为该生开具转学证明,将转出学生记入“转出学生一览表”。

 

⑤教导处取消该生在我校的学籍,记入“转出学生一览表”,在学籍卡上注明去向后,留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⑥学生转出后即取消学籍,注销其学号,注销的学号不再使用。

 

⑦学生的学籍卡(复印件),在学生转出后即寄往转入学校。

 

2、转入手续:(插班生入学手续)

 

①家长在校招办填写转入申请表。

 

②校招办通知学部对申请转学的学生进行测试。

 

③由校招生办给家长开具同意转学的证明,家长凭此证明到该生原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书。

 

④家长持转学证明书、学籍卡(复印件)、成绩册到校招生办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⑤校招生办将转入学生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在学生学籍卡上盖章。

 

三、 休学

 

1、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间超过应上课时间的三分之一者,需要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2、休学手续:

 

①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有关证明,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主任审批。若因病休学需提交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②学生休学的原因要如实记在学籍卡上。家长的书面申请和有关病情原始诊断证明和其他证明要放进学籍档案。

 

③教导处为学生开具休学证明,记入“休学一览表”。

 

④班主任负责办理离校手续。

 

⑤休学期间应退的费用,由校招生办核算,通知财务处退还家长。

 

3、复学:

 

①休学期满后,家长向学部提出复学申请,交验休学证明,因病休学者要附上区(县)级以上医院有关身体康复的证明。

 

②教导处审核后,由教导处主任签署复学证明。

 

③家长持复学证明到校招生办办理登记手续,再到财务处交纳费用。

 

④家长持交费收据到教导处报到。

 

⑤教导处将复学学生的学籍卡归入新的班级,记入“复学一览表”,复学学生仍使用原学号。

 

休学期未满的学生,不得提前复学。

 

5、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家长应重新办理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二年。

 

四、 升学

 

1、在我校小学毕业的学生,经升学考试达到我校初中录取标准的,可以升入我校初中部学习。同时还可以直接参加树人本部的选拔考核,进入树人就读。

 

2、我校优秀的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四星级高中正取线,即可以录取到附中集团内高中深造,其中20%学生可以选拔升入到附中本部学习。

 

3、教导处负责升学的报名组织工作。

 

五、 毕业、修业、毕业生档案

 

1、毕业

 

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全部及格,操行在及格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如无特殊情况,体育成绩学段评定经补考不合格者,毕业时只发给证书,并不得于毕业的当年报考高一级学校。

 

①由教导处严格审批、编制毕业班学生花名册,并填写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②学生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一次,补考及格发给毕业证书。在毕业证书上加盖“经补考及格准予毕业”章。

 

③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由校招生办报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毕业证书待学生办清离校手续后,发给学生。

 

2、修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修业证书。

 

①学科毕业成绩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②操行不及格者;

 

③体育不及格者;(特殊情况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修业学生名单由教导处审批。修业证书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3、毕业生档案:

 

①小学:“小学毕业登记表”、“江苏省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②初中:“初中毕业生登记表”、“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江苏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六、 成绩考核

 

1、学科成绩计算办法:

 

学校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考试或考查。考试或考查的科目为学校课程计划开设的科目。学期成绩的评定:按平时成绩占30%,期中考试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40%来评定。不进行期中考试的学科,可按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评定。

 

学年成绩的评定:第一学期占40%,第二学期占60%

 

毕业成绩的评定:学科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六十分为及格。考查成绩记合格和不合格两等。以毕业会考成绩作为毕业成绩。

 

2、应填写下列成绩统计表:

 

①“学生期中、期末考试单科成绩登记表”,在考前由教导处填好表头,贴好名单,发给任课教师,教师登分后交班主任汇总,填入学生成绩册。

 

②“学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汇总统计表”(一式两份),由教导处发给班主任登记。一份班主任自留,一份交教导处。

 

③“各班、各年级、各学科成绩汇总统计表”(一式两份),由教导处填写,一份留教导处,一份交校长室。

 

④“学生学期、学年各科成绩汇总登记表”。

 

⑤“学生学年不及格科目及补考成绩登记表”。

 

⑥“毕业生毕业会考、升学考试成绩登记表”,由毕业班班主任填写。

 

3、操行考核:

 

评定学生操行主要用写评语的方式,由班主任填写。操行等第可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学生毕业前夕,由班主任写出“毕业生鉴定”。

 

4、体育考核:

 

①学生体育成绩考核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未达到标准的为不合格。

 

②凡因病、残疾、身体过于肥胖或瘦弱的学生,可按《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③对于体育成绩较差的学生,教导处每学期要通知家长,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体育补差工作。

 

④校卫生室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教导处要建立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片。

 

5、学生成绩册的填写发放:

 

①成绩册上应盖学校印章。每学期放假时发给家长,开学时收回,由班主任保管。

 

②成绩册由教师填写,应客观、真实,字迹工整,不得由学生代填。

 

七、 奖惩

 

1、奖励:

 

①奖励可分为班级奖、年级奖、校级奖、上级教育部门奖。凡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应记入学生的学籍卡和毕业生登记表。教导处、学工部要建立受奖档案。

 

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第一学期末进行初评,每学年末进行总评,评选程序是:

 

A、按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由学生民主评议;

 

B、广泛征求科任老师和生活老师的意见;

 

C、班主任填写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D、教导处、学工部提出意见;

 

E、校长审批,作出表彰决定;

 

F、教导处、学工部将表彰决定报校务办备案,张榜公布。

 

③教导处、学工部可以设立单项奖,如进步奖、学科优胜奖、特长奖、品德高尚奖等等。

 

④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在校内张榜公布。

 

2、处分:

 

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学校规章制度和治安管理规定,应给予处分。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六个等级。

 

①处分学生手续:

 

A、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犯错误事实、性质与程度提出处分申请交学工部审核。

 

B、警告、严重警告由学工部主任批准; 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报校长室批准,开除学籍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C、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须记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②处分的撤消办法:

 

学生受处分半年后,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经班主任提出申请,学工部审核,可以撤消处分。撤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学工部部主任批准,撤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由校长批准。被撤消的处分如果在记过以上(含记过)撤消后在学籍卡或学生档案中注明。

 

③学生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一年内仍无改正表现者,应开除学籍。

 

八、 学籍档案管理

 

1、学生学籍册,每班一本,由班主任填写,交教导处管理。学生毕业时,按年级归档装订成册,作为学生的原始档案材料。

 

2、学生动态册,每学年一册,随时记载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由教导处、学工部管理。

 

3、学生学籍变动专册,由教导处管理,主要有:

 

①转学专册  

 

②休学专册  

 

③复学专册  

 

④退学专册

 

4、毕业生情况汇总册

 

每学年度由教导处将小学、初中毕业生情况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主要有:

 

①学生学业成绩汇总表,表内分别填学生入学成绩、毕业成绩、中考成绩、在校期间每学期成绩、毕业证号、毕业去向。

 

②学生毕业鉴定、奖惩、三好生、获奖学金等登记表。

 

③每班毕业生相片册,册内有学生入学和毕业时的相片各一张。

 

④毕业生影集。

 

⑤历届毕业生各学期原始成绩汇总册,毕业证书存根汇总册,学籍管理和期中、期末成绩统计与分析报表汇总册。历届三好学生、获奖名单汇总册。

 

以上资料统归教导处整理、管理。

 

 

 

附:

 

学籍管理用表细目

 

1 学籍卡

 

2 学生总名册

 

3 学期、学年总评分成绩登记表

 

4 学期学生成绩登记表

 

5 学生单科成绩登记表

 

6 应届毕业生学籍情况统计表(上报)

 

7 学籍管理报表(上报)

 

8 转出学生一览表

 

9 转入学生一览表

 

10、休学学生一览表

 

11、休复学生一览表

 

12、学期获奖学生名册(三好生、优秀干部登记簿)

 

13、学期获奖学生名册(各项竞赛得奖学生登记簿)

 

14、学生处分登记表

 

15、毕业生名册

 

16、学籍管理报表(上报)

 

17、学年成绩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登记表

 

18、休学证明、转学证明